各系:
根据省教育厅、财政厅及我校学分制相关文件要求,现开展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,在校生选课学分核对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学生选课成功即认定为获得了该门课程的教学资源。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,使用《信息查询》-《选课名单查询》功能,查询并核对本学期选课学分,核对表中的学分不包括重修学分。课程学分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。
2、学生核对无误后,在学分核对表中签字确认,财务处将据此数据进行学分收费核算(每学分100元)。如学生对选课学分有异议,可填写《学生选课学分复核申请表》向系提出复核申请,各系负责审核并留存。系审核无误后填写《XX系选课学分复核汇总表》,教学院长(系主任)签字后,以系为单位报教务科复核。
3、此次核对面向校区2018和2019级学生,不包括校企合作办学、3+2、专升本和 3+4学生。
4、请将学生签字确认的《选课学分核对表》、教学院长(系主任)签字确认的《XX系选课学分复核汇总表》纸制版,交到教务科,交表截止时间为11月1日16:00。核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教务科联系。
教务科
2019年10月23日
附:
学生核对方法:教务系统-信息查询-选课名单查询。
教学办复核方法:教务系统-选课管理-选课查询-学生选课情况查询-查询结果中的“正修学分”即为正常选课学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