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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密校区关于教改项目及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经费拨付及使用的说明
2019-10-08 09:54  

为进一步推动校区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,推动教育教学内涵建设,锻炼、培养、提高年轻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,遴选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,校区组织教师参加了学校2018年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、2018年校级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并组织开展了校区2019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与评审工作。

经校区研究决定,校区将对列入学校2018年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的11个项目、高密校区2019年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的21个项目以及2018年立项的校级社科基金项目11个高密专项予以资助。为进一步规范立项经费的使用,特进行如下说明:

一、经费额度

(一)5000元,适用于已列入学校2018年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的自筹重点项目、已列入高密校区2019年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的重点项目。

(二)2500元,适用于已列入学校的2018年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自筹面上、青年项目,已列入高密校区2019年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的面向、青年项目,2018年立项的校级社科基金项目高密专项。

二、经费使用

根据学校财务规定,此次项目经费不再拨付至个人项目账号,校区采用以下方式拨付。

(一)立项经费部门号、项目号:151/013257

(二) 报销凭证: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凭借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材料费、版面费、差旅费、培训费等发票等进行实报实销,报销流程与普通财务报销要求一致。

(三)报销时间:2019年11月份中期检查通过后,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于11月30日之前进行第一次集中报销,报销额度不超过经费额度的一半;2020年11月份结题通过后,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于11月30日之前进行第二次集中报销,报销额度为剩余经费额度。也可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集中一次报销。申请2018年学校教学研究与改革立项自筹项目提前结题并通过者,可在2019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报销项目经费。

(四)报销备案:集中报销前,教研立项报销项目及金额需到教学保障科备案,社科基金项目报销报项目及金额需要杨琼处备案。

三、特别说明

(1)项目产生的费用需采用公务卡、支票、电汇、转拨等学校财务规定方式进行。

(2)版面费的报销需提供发票、转账凭证、稿件录用通知书(入选期刊的封皮、目录、期刊内的文章复印件)。

(3)经费报销票据要符合学校财务的有关规定,报销单由立项项目负责人、校区负责领导签字。

教研项目咨询教学保障科0536-2531061

社科基金项目咨询杨琼 0536-2531251 18561703822

高密校区管理办公室

2019年9月11日

附件

1.2019年校区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与2018年学校自筹项目

2.2018年校级社科基金项目高密专项

附件【附件1:2019年校区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与2018年学校自筹项目.xlsx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:2018年校级社科基金项目高密专项.xls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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