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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科技大学考务管理之 办理课程免修
2023-12-01 09:26  

一、办事依据

《青岛科技大学学生选(免、重)修课的实施办法》

二、适用范围

1、除思想政治理论课以及实习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体育、军事教育等实践性较强的环节外,每学期申请免修的必修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。

2、免修课程必须是提出申请的下一学期将要开出的必修课程。

3、先行未取得学分,不得免修后续课。

三、办理程序

1、学生申请免修考试应在前一学期最后两周前填写《申请课程免修考试审批表》。

2、向开课教研室出具相应的自学笔记、作业或其他自学凭据,经开课教研室主任审核、同意。

3、课程所在系(部)主任批准。

4、申请交到教务科审核。

5、符合条件者由教务科安排开课系(部)组织免修考试,免修考试在考学后一周内进行。

四、有关说明:

1、免修课程考试成绩在75分(含75分)以上者可以免修该课程,在成绩登记中注明“免修课程”字样。

2、免修课程有实验环节的需补做实验,及格后方能取得免修课程的学分。

3、免修课程考试没有通过者,必须跟班修读该课程。

4、申请免修的课程,仍应按规定办理选课手续。免修通过后,欲增选其它课程,须在开学后第1~2周内按规定进行选课。

五、承办部门:教务科(高密校区图书馆楼908室)

六、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牛剑锋0536-2537889

七、表格下载:《青岛科技大学申请课程免修考试审批表》

附件【青岛科技大学申请课程免修考试审批表 (1)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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